“让人休息”的场面话,和“公司要转起来”的真心话
带薪年假,在日本法律上是“劳动者的权利”。
但在职场的实际感受里,这又是一项相当让人难以接受的制度。
“带薪年假是你的权利。” “但两年后就作废。” “原则上不能折现买回。” “公司每年必须让你休满5天。” “但超过5天的部分,有的职场很难休。”
这么一排,正常人都会这么想:
这真的是为劳动者设的权利吗?
这篇文章就来梳理:年假为什么两年就作废,为什么最低休假义务只有5天,以及这背后“制度的场面话”和“职场的真心话”。
1. 先说结论:两年作废的理由,是“为了让人休息”这句场面话
年假两年作废,直接原因是日本《劳动基准法》第115条规定的消灭时效(超过一定期限,权利就不能再主张了)。
按日本厚生劳动省(负责劳动和福利的政府部门)的说明,年假请求权的消灭时效是2年。也就是说,当年发放的年假,原则上可以顺延到下一年度,过了这个期限就因时效而作废。
不过要注意,“2年”这个数字并不是按医学上最适合的休息时长定出来的。
制度方的道理是这样的:
年假不是用来攒的权利,而是当年用来休息的权利。
所以不能让人无限地攒,要在发放当年、最晚下一年用掉。这就是官方逻辑。
2020年配合民法修订,《劳动基准法》的消灭时效也做了调整,但年假仍然维持2年不变。厚劳省的看法是,年假最好在发放当年休完;从提高休假率的角度看,也没必要像工资请求权那样延长时效。
也就是说,官方的说法是:
年假本来就应该每年好好休,把时效拉长,不符合制度的初衷。
说得好听一点,就是“为了让人休息”。
可从职场的角度看,更像是这样:
能休的公司,你就休。不能休的公司,两年后一把火烧掉。
2. 那为什么偏偏是“2年”?
这是最让人憋屈的地方。
为什么不是3年、5年、10年,偏偏是2年?
一查就知道,年假的2年时效是二战刚结束就有的老办法。《劳动基准法》1947年制定,同年12月的行政通知里,就已经把年假请求权按第115条整理为2年。
劳动政策审议会的资料说明,旧版第115条对工资、工伤补偿等请求权,出于保护劳动者和保障交易安全等考虑,规定了2年的消灭时效。
所以“2年”这个数字,其实是:
- 让劳动关系中的请求权尽早确定
- 兼顾劳动者保护和雇主一方的法律稳定性
- 不让劳资之间的陈年权利义务一直悬着
- 当年没休完,还能顺延到下一年
这样一套偏向法律实务和人事管理的设计。
反过来说,“2年”并不是为了劳动者的精神恢复或长期休养才选的。
2年不是最适合劳动者休息的年数,而更接近为了尽早理清劳动关系的年数。
这就是让人火大的地方。
年假被解释成“为了身心放松”。可是顺着“为什么两年作废”挖下去,你会闻到的,与其说是休息本身,不如说是理清权利关系、方便公司管理、让劳资关系尽早稳定的味道。
3. 2020年本来有机会改,但年假被原样保留
更让人火大的是,2020年本来是有机会重新审视时效规则的。
配合民法修订,工资请求权的消灭时效,法条上延长为5年,当前过渡期内为3年。
可年假,还是2年。
厚劳省的解释是,年假请求权是“最好在发放当年休完”的东西,把时效拉长既不符合制度宗旨,还可能违背提高年假休假率这个政策方向。
所以官方逻辑是:
把年假延长到5年,劳动者可能会囤着不休。那就不是每年都休的制度了。所以维持2年。
乍一看,说得通。
但在职场里,实际是这样的:
因为休不了,所以攒下来。攒下来了,就作废。作废了,公司缺人手的账,又被推回到劳动者身上。
这就是烂在根上的结构。
如果真是“为了让人每年都休息”,那本该对公司提出更强的要求:配备能让人休得了假的人手、安排替补人员、设计好工作安排。
可现实中,就算是休不了假的职场,年假也照样两年作废。
到这一步,年假就不是“休息权”了,在有些职场里,它只是带有效期的积分。
4. 为什么最低休假义务是“5天”?
接下来看看2019年开始的“每年必须休5天年假”的义务。
从2019年4月起,对于每年获得10天以上年假的劳动者,公司必须保证其中5天休完,必要时由公司指定休假时间。
厚生劳动省对背景的说明是:年假本来是让劳动者为了身心放松,在自己提出的时间休的;但现实中因为顾及同事、不好意思开口等原因,休假率很低,促进休假成了一个课题。
也就是说,国家自己也清楚:
光把它当成权利摆在那里,人是休不了年假的。
所以才给公司加了一条义务:每年至少要让员工休5天。
那为什么是5天呢?
官方资料里,几乎找不到一句话说明“为什么是5”。不过从制度设计上看,其实不难看出来。
理由1:因为最初发放的年假是10天
按《劳动基准法》,入职后连续工作满6个月、且出勤率达到全部工作日的八成以上,原则上会获得10天年假。
“每年休满5天”义务的对象,是每年获得10天以上年假的劳动者。
也就是说,5天正好是最低发放天数10天的一半。
这样一来,对所有适用对象都容易一刀切地执行。
理由2:不是“全部休完”,而是最低限度的强制线
如果规定成“10天必须全部休完”,公司在人员安排、排班管理、替补人手上的负担会一下子重很多。
餐饮、护理、医疗、制造、门店、小团队这类职场,很多本来就不是按“人人都能自由休10天以上”来设计的。
所以制度上,先把最低限度的5天定为公司的义务。
这与其说是保护劳动者,不如说更像是在公司不至于垮掉的范围内做的最低限度调整。
理由3:5天接近“一周”
对每周工作5天的人来说,5天大约就是一周的工作日。
当然实际上不必连着休。但从制度给人的观感来说,5天很容易变成“至少让你休一周左右”的那条线。
不过,这很难说是充分的休息。
5天与其说是足够让劳动者精神恢复的天数,不如说是作为制度、容易压给公司的最低线。
5. 场面话是“让人休息”,真心话是“让公司转起来”
看到这里,年假制度的场面话和真心话,差得相当明显。
| 场面话 | 看起来像真心话的部分 |
|---|---|
| 年假是劳动者的权利 | 但要在公司转得动的范围内休 |
| 是为了让大家每年都休息 | 要是能攒很久,公司的假期负债就会爆炸 |
| 是为了提高休假率 | 但最低义务只有5天 |
| 是为了身心放松 | 就算是休不了的职场,没休的部分两年后照样作废 |
| 这不是用来攒着不用的制度 | 没休成的原因出在公司,也照样被烧掉 |
这就是让人火大的地方。
如果年假能攒5年,公司确实会头疼。
大家可能会在离职前一口气休好几个月。实行排班制的职场,可能会出现“今天一个人都没有”的局面。越是不让员工休假的公司,以后越要背上一大笔假期债务。
所以,公司那边喜欢2年时效,这个我能理解。
但反过来说,这也意味着:
公司本该承担的“没让人休息的代价”,通过两年作废,又被推回给了劳动者。
6. “没休成的年假”,真的应该抹掉吗?
如果真的是按保护劳动者来设计,即使不必无限期保存年假,也还有别的办法。
比如把将要作废的年假攒起来的“储备假”“积累年假”制度。
厚劳省的资料里也介绍过这样的公司案例:把作废的年假每年最多存4天、总共最多存40天,可以用于生病、护理、照看家人、育儿、志愿活动等。
也就是说,制度是做得出来的。
问题在于,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全国统一义务,更接近公司自愿设置的制度。
如果真想守住休息权,这样的设计还更容易让人接受:
- 普通年假每年都要好好让人休
- 因公司安排、人手不足、业务繁忙而没休成的部分,转入储备假
- 储备假可以用于生病、心理状态不佳、护理、育儿、退休前、重新学习技能
- 可以设上限,但不能一烧了之
- 对没休假的比例高的部门,当作人手不足或工作量过大,进行审查
这样就能在“公司被拖垮”和“劳动者的权利被烧掉”之间找到一个折中。
但现在的法律没有走到这一步。
所以在职场里,就变成了这样:
能休的公司,年假是福利。不能休的公司,年假是焚化炉。
7. 结论:年假两年作废,是“默认你能休”的制度漏洞
把年假两年作废的理由总结一下:
- 按《劳动基准法》第115条,年假请求权两年后因时效消灭
- 背后是尽早确定劳动关系中权利的陈旧制度设计
- 2020年工资请求权的时效被调整了,但年假以“本来就该每年休”为由,仍维持2年
- “每年5天”的休假义务,是2019年针对休假率低的现实引入的对策
- 5天是最低发放天数10天的一半,可以看作是容易压给公司的最低线
- 但在休不了假的职场,两年作废会变成按公司方便来烧掉权利的焚化炉
制度的场面话,是让劳动者休息。
但从职场的角度看,是这样的:
场面上让你休息。真心里要公司转。年假被烧掉。
如果真是为了劳动者,就不能只做到“两年后抹掉”,还得把“怎么改变休不了假的职场”也放进制度里。
缺人手的公司,休不了年假。
没休的年假,两年后作废。
公司只把最低5天的账凑平。
剩下的,被烧掉。
这与其说是劳动者的休息权,看起来更像是为了让公司转起来,只让你休最低限度的制度。
所以这个制度很适合贴上这几个标签:
年假焚化炉。
纸面上的休息权。
默认你能休的漏洞。
年假是权利。
但在休不了假的职场,两年后就烧没了。
那已经不像权利,更像带有效期的积分了。
参考资料(6条)
- 厚生劳动省《年假请求权的时效是多久?年假可以行使权利到什么时候?》
https://www.check-roudou.mhlw.go.jp/qa/roudousya/yukyu/q6.html - 厚生劳动省《年假——创业期劳动条件》
https://www.startup-roudou.mhlw.go.jp/qa/zigyonushi/yukyu/q6.html - 厚生劳动省《关于工资等请求权消灭时效的规定(报告)》
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201250/000581990.pdf - 厚生劳动省、都道府县劳动局、劳动基准监督署《确保每年休满5天年假 通俗解说》
https://www.mhlw.go.jp/content/000463186.pdf - 东京劳动局《确保每年休满5天年假》
https://jsite.mhlw.go.jp/tokyo-roudoukyoku/newpage_00289.html - 厚生劳动省《将作废的年假积累起来》
https://www.mhlw.go.jp/new-info/kobetu/roudou/gyousei/kinrou/dl/101216_03_h27-0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