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公司,一天的工作时间都是8小时。
9点到18点。 中间休息1小时。 实际工作8小时。
这已经太理所当然了,平时可能根本不会去想为什么。
可是仔细想想,其实挺奇怪的。
为什么是8小时? 为什么不是5小时? 为什么不是6小时? 为什么活儿都干完了,还得在公司待满8小时?
先说结论:8小时工作制,并不是科学研究得出的“最适合人类的工作时长”。
它最初是为了遏制超长工时而设定的上限。
可到了现代公司里,这个上限不知不觉变成了“默认要把你绑在岗位上的标准时长”。
现代职场里那种强烈的违和感,根源就在这里。
8小时不是“理想工时”,而是“遏制超长工时的上限”
8小时工作制的背后,是一段劳工运动的历史。
最有名的,是据说源自19世纪社会改革家罗伯特·欧文的口号:
8小时工作 8小时休息 8小时自由支配
也就是把一天24小时分成三等份。
这并不是因为“工作8小时对人类最合适”,而是针对工业革命时期的超长工时,想把属于人的生活时间夺回来。
当时,一天干10小时、12小时甚至更久,并不稀奇。
面对那样的环境,8小时工作制就是一道防波堤,意思是“再多就不行了”。
国际劳工组织的工时公约,也把“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定为上限
国际劳工组织(ILO)1919年通过的第1号工时公约,把工业部门的工作时间限制在“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
这里要注意的是,当时基本默认每周工作6天。
8小时 × 6天 = 48小时。
所以和现在的“每周5天、40小时”还不太一样。
当初并不是先认定“每周5天、每天8小时才是正确答案”。
恰恰相反,为了压住超长工时,国际上先划出了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这条上限。
日本的法定工时也是“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
按照日本的《劳动基准法》,原则上不得让劳动者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
日本厚生劳动省(相当于主管劳动和卫生的政府部门)也解释说,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让劳动者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
在这里,法律的本意同样不是“必须让人干满8小时”。
而是不许让人干超过8小时。
也就是说,8小时本来是上限,不是下限。
可到了公司的实际操作里,它变成了这样:
法律上,8小时以内可以按正常时段让员工干活。 那就把8小时定成标准。
这个转换就这样发生了。
本来是上限,却成了“标准”
8小时本来是防止过度劳动的上限。
可在很多公司,它成了标准。
本该是“超过8小时不行”, 现在却成了“待满8小时才正常”。
这是一个巨大的反转。
法律的用意是保护劳动者。 但在公司的运作里,它有时被当成公司能够固定占用的常规时间。
站在公司的角度,往往是这样想的:
- 8小时以内,可以按正常工资把人绑住
- 8小时以内,可以不付加班费地使用
- 买下的是一个8小时的时间框
- 就算活儿少的日子,公司也有优先权
- 为了应急和杂事,员工得随时待命
- 就算成果出得早,剩下的时间也归公司
这就是现代人违和感的真正来源。
并不是因为需要工作8小时才定为8小时, 而是因为能绑住人8小时,才定为8小时。
企业为什么想把人绑满8小时
那么,企业为什么想把“绑满8小时”当成标准呢?
原因有好几个。
1. 因为买的是一段时间
在实行月薪制或“日薪月结制”(缺勤的日子要扣钱的月薪方式)的公司,买的不只是成果,还有“工作日的这段时间以公司为优先”这个时间框。
所以活儿提前干完了,也不好意思走。
对公司来说,空出来的时间也想拿去干别的活儿、杂事、应急、开会、接电话、接待来访客人。
这与其说是在买成果,不如说是在买时间的优先使用权。
2. 因为好管理
9点到18点,休息1小时,实际工作8小时。
这样考勤好管。
开会好排, 部门之间好协调, 算工资好算, 排人手也好排。
要针对每个人分别设成5小时、6小时、7小时,或者按成果来调整工作方式,管理方需要很强的设计能力。
越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公司,越觉得把所有人塞进8小时这个框里更省事。
3. 因为想应对突发情况
公司总有突发状况。
电话打进来。 客户来联系。 临时要改资料。 有人请假。 机器停了。 领导突然冒出个想法。 临时加了个会。
所以公司想留着“马上能用的人”。
但这里真正需要的,是应急机制的设计。
如果需要应急,就该定好轮流值班待命(on-call)、待命补贴、负责人、响应条件和优先级。
不去定这些,就让所有人都被绑满8小时,实在太粗糙了。
4. 因为说不清什么是成果
想按成果来管理,就得先定下这些:
- 做到什么程度算完成
- 质量达到什么水平算合格
- 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 由谁来判断
- 自己能决定到哪一步
- 什么时候该找人商量
- 应急由谁来负责
越是定不下这些的公司,越容易不看成果,只看人坐在位子上的时间。
换句话说,因为说不清成果,所以按时间来管。
这也是“没有明确定义”带来的问题。
就算是8小时,也有人会累
即使8小时工作制最初是作为“上限”出现的,现在仍然有人觉得它太长。
这不是矫情。
每个人的注意力、体力、通勤负担、家庭情况、对感官刺激的承受力(比如吵闹环境带来的疲劳)、睡眠状态、恢复能力,都不一样。
同样是8小时,负担并不相同。
- 通勤时间很长的人
- 要带孩子或照顾老人的人
- 在人多、嘈杂的地方容易累的人
- 开会、协调人际关系容易被耗光精力的人
- 能在短时间内进行高强度思考的人
- 相反,更适合长时间慢慢推进的人
- 干现场体力活、身体容易疲劳的人
- 做脑力工作、大脑负担很重的人
把这些人统统按“8小时”一刀切,设计得相当粗糙。
8小时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刚刚好的时长。
对有的人太长。 对有的人可能还不够。 对有的工作也许确实需要。 对另一些工作,则可能只是成果出来之后的干等时间。
真正该看的不是时间本身,而是工作的性质和负荷。
脑力工作者,有些日子并不需要8小时都高强度地思考
尤其是策划、设计、项目管理、业务改进、写文章、用AI这类工作,工时和成果并不是简单的正比关系。
重要的不是坐得久,而是这些事:
- 确定目的
- 找出还没定义清楚的地方
- 立下判断标准
- 排好优先级
- 理清相关人员
- 制定完成条件
- 拆解成可执行的步骤
- 转化成需要的资料和指示文档
这些事一旦顺起来,有时30分钟到2小时就能一口气推进完。
反过来,开8小时的会,也可能什么都没定下来。
也就是说,在需要动脑的工作里,花了时间和真正想过了不是一回事。
苦恼了很久,不等于认真思考过。
在什么都没定义清楚的状态下继续开会,那不是思考,也许只是在一滩“没定义清楚”的泥水里原地踏步。
真正让劳动者感激的设计
真正让劳动者感激的,是这样的设计:
该做什么,有明确的定义。 做到什么算完成,有明确的约定。 做完就算提前下班,工资也不会少。 需要应急时,那部分另有安排。 需要待命时,就按待命来算。 拿出成果的人,不会因为早做完而吃亏。
光是有了这些,工作方式就会大不一样。
如果“早做完就会被无限塞新活儿”,那早点做完的动力就没了。
如果“做完了也不能走”,提高效率就没什么意义了。
如果“拿出了成果也要被绑满8小时”,劳动者自然会开始控制自己的节奏。
这不是偷懒,而是合理的自我保护。
真想提高效率,就需要一种让拿出成果的人不吃亏的设计。
“做完就能回家,工资照旧”,和绩效工资不太一样
这里要注意,“做完就能回家,工资照旧”这种想法,和单纯的绩效工资有些不同。
搞成绩效工资,可能会只看重短期成果,看不见的工作也容易得不到评价。
需要的不是极端的唯成果论,而是带有完成条件的月薪制设计。
比如可以这样划分:
- 日常工作的完成条件
- 必须参加的会议和信息同步
- 应急响应的负责人
- 需要待命的时间
- 用于改进、培训和工作交接的时间
- 可以自行判断收工的条件
把这些定义清楚,再规定“今天的必做工作完成了,也不是应急负责人,信息也同步完了,就可以回家”。
这样,劳动者就有理由又快又准地把活儿干完。
公司也更容易去认可那些真正推动工作前进的人,而不是只会干坐着的人。
每周休3天,也更容易推行
有了这样的设计,每周休3天(每周工作4天)也更容易推行。
一提到每周休3天,常听到这样的反对意见:
- 活儿干不完
- 没法应对客户
- 总会有人被迫多担一份
- 不降工资就办不到
- 没法应对突发情况
- 会议排不开
确实,什么都不定义,只是单纯多放假,就会出问题。
但反过来说,只要把下面这些定下来,就更容易推行:
- 一周内要完成的工作
- 绝对必须保证的响应时段
- 应急响应的负责人
- 客户对接的窗口
- 开会的日子
- 个人就能独立完成的工作
- 团队之间需要交接的工作
- 休息日可以联系的条件
- 休息日不能联系的条件
也就是说,每周休3天难推行,多数时候并不是因为“要休息”,而是因为工作的完成条件和响应条件没有定义。
每周休3天,并不只是多放几天假的制度。
它是重新设计工作的制度。
每周休3天,不是“把5天的活儿塞进4天”
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推行每周休3天时,如果只是把5天的活儿硬塞进4天,那就没有意义。
那样只会让每天的负担变重。
真正需要的是把活儿变少。
- 减少没用的会议
- 减少重复的汇报
- 把手工操作自动化
- 明确由谁来做判断
- 定好完成条件
- 定好什么节点该商量
- 用Excel宏(VBA)、RPA(代替人在电脑上做重复操作的软件机器人)和AI来减少固定流程的工作
- 砍掉没有也不碍事的工作
也就是说,每周休3天首先不是“多放假的制度”,而是让工作中的浪费显形的制度。
不做这一步就改成每周休3天,只会变得更忙。
作为实验的每周休3天
每周休3天或每周工作4天的实验,已经有不少先例。
最有名的是日本微软的“工作生活选择挑战2019夏季”(Work-Life Choice Challenge 2019 Summer)。
这家公司在2019年夏天开展了一项以每周工作4天、休息3天为核心的内部实践项目,并公布了效果评估结果。
这类尝试说明,减少工作的天数或时间,并不一定意味着成果下降。
当然,这并不能原封不动地套用到所有公司、所有岗位。
现场作业、医疗、护理、接待服务、制造、维护、客户支持这些岗位,需要随时有人应对。
即便如此,问题依然摆在那里:
真正需要的是绑满8小时吗? 还是把成果、待命、应急响应和工作交接分开来设计?
走出8小时的牢笼,转向设计完成条件
8小时工作制本身并不是坏事。
有些工作适合8小时。 有些现场需要8小时。 有些业务需要团队在同一时间一起行动。
问题在于,毫不怀疑地把8小时当成标准,还想把所有工作都塞进这个框里。
本来该看的,不只是时间。
- 成果
- 质量
- 完成条件
- 待命
- 应急响应
- 会议
- 协调
- 工作交接
- 恢复
- 生活
这些都需要分开设计。
8小时原本是保护人的围栏。
可一旦运作不当,它就会变成把人关在公司里的牢笼。
需要的不是为了凑满8小时而把工作越做越多。
而是把工作的目的、完成条件和响应条件定义清楚,让人只需要工作必要的时间。
总结:8小时曾是上限,没必要把它当成标准的绑定时间
工作时间是8小时,并不是因为这是对人类最理想的数字。
从历史上看,它是为了遏制超长工时而设的上限。
可到了现代,这个上限变成了标准的绑定时间。
而且很多公司在没有定义清楚成果和完成条件的情况下,就用8小时这个时间框来管理人。
这就是所谓的“工时迷信”。
真正需要的,不是守住8小时。
定好做到什么就算结束。 做完回家也不吃亏。 应急响应和待命另行设计。 拿出成果的人,不因为早做完而吃亏。
做到这些,每周休3天也会更容易推行。
与其增加工作时间,不如减少没有定义清楚的部分。
这也许就是今后的工作方式所需要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