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投資不是躺著賺?能把房東這門生意做好的人為什麼了不起

談到「躺著賺錢」,房地產投資常被當成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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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

談到「躺著賺錢」,房地產投資常被當成代表。

房租每個月都入帳。 房貸由房客幫你還。 房子還能留下來當資產。

這些說法,確實有一定道理。

但越深入了解就越會發現,房地產投資並不只是「被動收入」,它其實更接近經營租賃事業。

在日本的稅務上,這類收入稱為「不動產所得」。日本國稅廳也說明,不動產所得是出租土地、建物等所得到的所得,計算方式是「總收入金額 − 必要經費」。也就是說,房租入帳並不是終點,扣掉各種開銷與營運成本之後剩下的,才是所得。

房地產投資真正厲害的地方,並不在於手上握有房子。

真正厲害的是,同時應付下面這些現實問題,卻仍然能把利潤留下來:

  • 空屋
  • 修繕
  • 應對房客
  • 應對物業管理公司
  • 貸款
  • 利率
  • 災害
  • 出售時的退場方式
  • 合約糾紛
  • 房子本身的老化

手上有30戶、8戶、好幾棟樓的房東,我覺得與其說是「靠躺著賺取收入的人」,不如說是相當厲害的小型租賃事業經營者。


「不動產所得」和「被動收入」不是一回事

先說一下,這兩個名稱很容易讓人搞混。

從不動產得到的收入,稅務上稱為「不動產所得」。

但這並不等於「什麼都不用做也會入帳的錢」。

依國稅廳的說明,不動產所得是出租不動產等所產生的所得,金額這樣計算:

總收入金額 − 必要經費 = 不動產所得

也就是說,就算有房租收入,管理費、修繕費、房屋稅與地價稅(日本稱固定資產稅)、保險費、招租廣告費、退租後的復原費用、貸款利息等等,都要從中扣掉。

表面上看是「每個月房租入帳」,實際落到手上的錢波動相當大。

把這兩個概念混為一談,就危險了。

不動產所得 = 稅務上的所得類別
被動收入 = 不用工作也能賺到錢的印象

這2者並不相同。

房地產投資確實屬於「不動產所得」。 但這並不代表它就自然成了「被動收入」。


為什麼房地產看起來像躺著賺

房地產投資容易被看成躺著賺,這一點我能理解。

房租每月入帳。 不像股價那樣,每秒鐘漲跌都看得見。 只要有房客,收入看起來就比較穩定。 交給管理公司,似乎自己不用天天忙,一切也能運轉。

所以從外面看,它像是一種相當輕鬆的資產。

但實際上,只是「價格波動不容易看見」而已,風險並沒有消失。

日本金融廳關於投資用不動產貸款的資料裡,也列出了空屋、房租下跌、修繕費、災害、利率上升、包租合約(由公司整棟承租你的房子再轉租,通常保證給你固定租金)等風險。

換句話說,不動產的風險只是不會出現在走勢圖上,現實中它們照樣存在。


不動產的虧損,不會「只以數字的形式」出現

如果是金融商品,虧損基本上都是數字。

估值下跌。 出現未實現虧損。 停損賣出。 減碼。

當然金融商品也有風險。 只不過大部分虧損,都是螢幕上看得見的數字。

而不動產的虧損,不只是數字。

房子空了
要修繕了
管理公司不作為
廠商報價太高
房客鬧出麻煩
要處理房客在屋內過世或發生意外的後事
房客留下一堆東西
鄰居上門抱怨
想賣的時候賣不掉

它們是以這樣的現實問題找上門來的。

如果只是錢變少,那還只是數字上的問題。

但不動產還會疊加上與人打交道、應付實體房屋、核對合約、判斷要不要修、跑現場、精神壓力這些東西。

這一點相當沉重。

房地產投資確實有「資產替你工作」的一面。 但一旦搞砸,也可能變成「你在替資產打工」。


承擔了風險,也不一定賺錢

在思考房地產投資時,我覺得最殘酷的一點是:就算承擔了相當大的風險,也不一定賺錢。

要借錢。 要持有實體資產。 不好脫手。 牽涉到人。 修繕的帳單會來。 會出現空屋。 利率會變。 還有災害。

背了這麼多,也不保證有獲利。

投資也好,做生意也好,道理都一樣。

因為承擔了風險,所以賺錢

並不是這麼回事。

我認為正確的說法是:

別人不願意碰的風險,只有自己處理得好,利潤才會留下來

在不動產上成功的人,並不是不把風險當回事,而是有處理風險的本事。

能看穿廠商的敷衍。 會核對修繕報價。 用管理公司,但不會全部撒手不管。 房子空了,會思考怎麼找到房客。 會看貸款條件。 會想好退場方式。

對做得到這些的人來說,不動產是個能一較高下的領域。

但對不想做這些的人來說,它就是一門相當沉重的事業。


手上有很多戶房子的人,真的很了不起

「我有30戶。」 「我有8戶。」 「我在經營好幾棟樓。」

這樣的人,我覺得就是很了不起。

房子越多,收入有可能越多。

但同時,要管的事情也越多。

  • 房客退租
  • 退租後復原
  • 招租
  • 與管理公司溝通
  • 修繕
  • 稅務
  • 貸款管理
  • 應對房客
  • 判斷要不要賣

這些事,要在好幾戶房子上同時運轉。

當然,有人把流程做成了制度。 有人交給管理公司。 有人把外包的合作對象理順了。

即便如此,最終拍板的責任還是落在房東身上。

所以,擁有很多房產的人,並不只是「躺著賺的人」。

他們是相當強的租賃經營者。


適合做房地產投資的人

適合做房地產投資的,並不是只盯著收益率的人。

更像下面這樣的人:

不排斥親自去看實體房子
不排斥和人談判
不排斥看修繕和報價
能管好管理公司
能指出廠商的敷衍
能把處理糾紛當成事業的一部分
能扛住負債和長期營運的壓力
能把現場、合約、貸款、退場方式都看到

對這樣的人來說,不動產可以是相當強的投資。

能用銀行貸款。 能持有實體資產。 有房租收入。 有時在通膨時期還很抗打。

這些魅力確實存在。

不過,這是對「能把房子營運好的人」而言的魅力。


不適合做房地產投資的人

反過來,下面這樣的人,我覺得對實體不動產保持謹慎是合理的:

只想看數字
不擅長與人協調
不喜歡到現場處理
一碰到修繕和廠商就覺得有壓力
對事後變卦、說明不清有強烈的不信任
光是實體會老化就覺得心裡沉重
蟲子、髒污、異味、善後意外之類的現實感讓人受不了
一想到持有不好脫手的資產就不安

這不是能力不足。

只是擅長應付的風險類型不一樣而已。

不動產不是光靠數字就能搞定的。 實體房屋、人、合約、地段、災害、貸款、管理,全都牽扯在一起。

能處理好這些的人,適合它。 對這些心理上就覺得沉重的人,就很不適合。


不動產不壞,但它不是被動收入

房地產投資本身並不壞。

確實有成功的人。 也有作為資產累積手段很強的情況。 能用銀行貸款,是它很大的魅力。

只不過,把不動產當成「被動收入」來看,就相當危險了。

實際上它是:

有房租收入的實體事業

既然是實體事業,就一定會發生下面這些事:

壞掉
空著
弄髒
起糾紛
要修
要賣
要轉貸(換一家銀行或重新貸款)
要做判斷

連這些都算進去,才叫「房東這門生意」。

在房地產投資上成功的人,與其說是在賺被動收入,不如說是把房東這門生意經營得好。


總結:不動產是「資產」,但不一定是「放著不管的資產」

不動產是資產。

但不一定是可以放著不管的資產。

多數情況下,它更像這樣:

資產
+
負債
+
實體管理
+
應對人
+
修繕判斷
+
退場策略

所以在考慮房地產投資時,不能只看表面收益率,最好再問自己下面這個問題:

這間房子看起來能賺錢嗎?

光問這個是不夠的。

這間房子會遇到的種種現實,我願意扛嗎?

得想到這一步才行。

房地產投資是有夢想的。 但與其說是被動收入,不如說是一門相當現實的租賃事業。

正因如此,做這行的人才了不起。 而覺得自己不適合、不勉強去做的決定,同樣十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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