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我用大鍋煮了一鍋咖哩。
星期一,好吃。星期二,還是好吃。星期三,有點膩了。
到了星期五晚上,我在冰箱最裡面和一個蓋子滿是霧氣的保鮮盒對上了眼。
「這是哪天的?」
打開蓋子,湊近聞一聞。
「……應該沒問題吧。」
靠這個「應該」就能吃嗎?今天就來聊這件事。
0. 結論:冰箱裡的剩菜,以「3~4天」為參考
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建議,煮熟的剩菜冷藏可放3~4天,冷凍可放3~4個月。[1]
日本厚生勞動省沒有訂出統一的天數,但寫明剩下的食物「放太久就果斷丟掉」。[2]
所以星期天的咖哩會是這樣:
- 星期一:放心
- 星期三:快到期限了
- 星期五:已經過了期限
當然,3~4天並不是「在這之前一定安全」的保證。保存方式不對的話,可能更早就有風險。它是正確保存時的上限參考。
1. 為什麼「聞一聞」不可靠
這是最重要的部分。
和食物有關的細菌大致分兩種:
- 腐敗菌:讓食物變質,出現怪味、黏滑、味道改變
- 致病菌:引起食物中毒
根據FSIS的說明,引起食物中毒的致病菌一般不會改變食物的味道、氣味和外觀。[3]
也就是說:
「聞起來正常」不等於「安全」。
鼻子只能告訴你一部分「有沒有壞掉」,幾乎沒辦法告訴你「有沒有致病菌」。
鼻子是優秀的品管人員,但不是警衛。
另外,FSIS也提醒,一種叫李斯特菌的細菌在冰箱的低溫下也可能繁殖。[3] 冰箱不是「讓細菌停下來的箱子」,而是「讓細菌長得慢一點的箱子」。
2. 放進冰箱前的2小時最關鍵
在數天數之前,還有另一個時鐘。
FSIS建議,煮好的食物要在2小時內放進冰箱。氣溫超過32℃(90°F)時,要在1小時內。[1]
細菌容易繁殖的溫度大約在4~60℃(40~140°F)之間。[1]
如果把整鍋放在廚房,想著「涼了再冰」,結果睡著了,這鍋咖哩就會整晚待在這個溫度區間。
大鍋咖哩最要注意的就是這一點。份量一多,中心很難涼下來。
厚生勞動省和FSIS都建議分裝到淺的容器裡,讓它快速冷卻。[1][2]
比起整鍋放進去,分成幾個扁平的保鮮盒會涼得快很多。
3. 冰箱溫度和塞太滿的問題
冰箱本身的溫度也很重要。
各國數字略有不同,但前提都是「冰箱要夠冷」。
厚生勞動省還建議,冰箱和冷凍庫放到七成左右就好。[2] 塞得太滿,冷氣無法流通,裡面就不容易冷。
保鮮盒在冰箱深處「失蹤」,原因大多也是塞太滿。
4. 從冰箱深處挖出來的保鮮盒,是「考古出土文物」
蓋子起霧,看不清裡面是什麼,也想不起是哪天做的。
這已經不是食物了。
是出土文物。
考古學家可以測定年代,可是家裡的冰箱沒有這種設備。
不知道哪天做的剩菜,聞再多次也測不出年代。正如厚生勞動省所說:「只要覺得有一點可疑,就別吃,丟掉。」[2]
減少「考古挖掘」的方法很簡單:
- 用紙膠帶在蓋子上寫製作日期
- 舊的放前面,新的放後面
- 第3天還吃不完的話,那時就冷凍
依照FSIS的參考,冷凍可以放3~4個月。[1] 星期三就吃膩的咖哩,丟掉之前先送進冷凍庫避難吧。
5. 重新加熱要「熱透」
吃之前重新加熱,也有溫度參考。
微波爐容易加熱不均。表面在冒泡,中心可能還是溫的,所以中途攪拌一次比較安心。
不過,重新加熱並不能讓一切恢復原狀。超過天數的、或在室溫下放了很久的食物,不要指望加熱補救,直接丟掉比較安全。
6. 總結:備餐只要記住3條
事先做好的飯菜,是幫助平日自己的最佳系統。
不過要遵守三個約定:
- 2小時內冷卻(分裝到淺容器)
- 3~4天內吃完(吃不完就早點冷凍)
- 拿不準就丟掉(不靠鼻子判斷)
星期五晚上,如果你又和冰箱深處的保鮮盒對上了眼,就這麼說:
「出土文物應該進博物館。我家的博物館,就是垃圾桶。」
然後從下個星期天開始,在蓋子上寫日期吧。
健康提醒
如果飯後出現嚴重腹痛、嘔吐、腹瀉、發燒並持續不退,或是小孩、長者、孕婦出現症狀,請盡早就醫。[2]
參考資料(3筆)
- USDA Food Safety and Inspection Service — “Leftovers and Food Safety fsis.usda.gov
- 厚生労働省 — 「家庭でできる食中毒予防の6つのポイント」 mhlw.go.jp
- USDA Food Safety and Inspection Service — “Refrigeration & Food Safety fsis.usda.go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