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職場霸凌和工作糾紛記成日誌後,我看見了什麼

在職場遇到不愉快的事,最先留下來的是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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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職場糾紛別只靠「記憶」,要寫成「日誌」

在職場遇到不愉快的事,最先留下來的是情緒。

「真的很難受。」
「太不講理了。」
「好害怕。」
「又被事後改口了。」
「感覺只有我一個人被推卸責任。」

這些感受很重要。

但是向別人求助的時候,光靠情緒往往很難傳達清楚。

不管是找申訴窗口、主管、人資、勞資部門,還是外部的諮詢單位,都需要先整理好下面這些:

  • 什麼時候
  • 在哪裡
  • 誰
  • 說了什麼
  • 在那之前發生了什麼事
  • 自己做了什麼
  • 後來變成怎樣
  • 以前是不是也發生過同樣的事

這時候,把職場糾紛記成日誌就派上用場了。

記日誌並不是單純寫一句「好討厭」。

而是把事情按時間順序排好,把對方的原話、自己的處理方式、對工作的影響、可能構成問題的地方分開記錄下來。


記成日誌之後,你會發現自己並不是什麼都沒做

在職場被追問的時候,很容易覺得是自己不對。

「是不是該早點做?」
「是我理解得不夠嗎?」
「是回報的方式有問題嗎?」
「是我不夠主動嗎?」

可是真的寫成日誌後,常常會發現自己其實已經做了不少事。

例如把某個職場案例概括之後,留下來的處理紀錄是這樣的:

  • 事先準備好資料
  • 截止日前就交出初稿
  • 請周圍的同事幫忙確認
  • 向上級請示過
  • 依照要求做了修改
  • 提出過替代方案
  • 試著確認工作範圍和判斷標準
  • 不只靠口頭,也盡量用聊天紀錄或文件留下憑證
  • 為了趕上期限,連別人延誤的部分也一併補上

這樣看下來,問題並不是單純的「本人什麼都沒做」。

反而能看出這樣的結構:

自己一直都有處理,但判斷標準、分工、做到什麼程度才算過關、責任範圍都很模糊,結果就出現了事後修改要求和推卸責任。


記成日誌之後,你看到的不是一句難聽的話,而是反覆出現的模式

如果對方只有一次講話很衝,光憑這一次,很難下判斷。

可能只是當時太忙,可能只是說話方式沒對上,也可能真的是工作上的指導。

但是把日誌依時間順序排開,有時看到的就不是偶發事件,而是一種模式。

例如下面這些情況:

  • 自己想辦法去做,會被說「不要自作主張」
  • 去確認,又被說「自己動腦想」
  • 要你口頭說明,可是你想用聊天紀錄留證又會被嫌
  • 事先提了方案,事後卻說「我不是那個意思」
  • 為了一些小地方一再重做
  • 一開始就把你的第一版方案全盤否定
  • 工作範圍事後越變越大
  • 沒有權限,卻要獨自承擔結果的責任
  • 嘴上要求「主動一點」,你主動提出的方案卻被打槍
  • 嘴上說要減少「只有某個人才會做」的狀況,卻不給標準化所需的時間,也不指定負責人

如果這些反覆出現,就不只是一句話的問題,換個角度當成職場運作方式的問題來看,往往更恰當。

本文把這種模式稱為**「主動性雙重束縛」**。

簡單說就是:

要求你主動,卻不給主動得以發揮的條件。
自己想著去做就被打壓,去確認又被說沒有主動性。

這種局面,靠個人硬撐是很難解決的。


記成日誌之後,可以把問題分門別類

只有情緒的時候,很容易停在「好討厭」「好難受」上。

但寫成日誌之後,就能替問題分類。

例如這樣分:

  • 人格否定
  • 當眾斥責
  • 壓迫式的語氣
  • 過度要求
  • 事後追加指示
  • 推卸責任
  • 判斷標準不明確
  • 沒有權限卻要擔責
  • 讓人很難開口求助的氣氛
  • 強制口頭溝通、不方便留紀錄
  • 沒完沒了的重做
  • 主動性雙重束縛
  • 被迫扛下只有某個人才懂的工作
  • 先打掉改善提案,再說「都沒有改善」的做法

能分類了,就更容易向別人說明。

不再是「我討厭我的主管」,而是可以這樣說:

「指示的標準一直不明確,事後修改不斷,我去請教或確認時還被評為『缺乏主動性』,所以我在工作上的心理負擔很重。」


參考日本厚生勞動省的定義

在日本,厚生勞動省(負責勞動問題的政府部門)把職場權力騷擾歸納成下面三個要素:

  1. 憑藉優勢地位做出的言行
  2. 超出業務上必要且適當的範圍
  3. 損害勞工的工作環境

同時也列出了幾種典型類型:身體上的攻擊、精神上的攻擊、與他人隔離、過度的要求、過低的要求、侵害個人隱私等。

不過,具體某件事算不算權力騷擾,最終還是要看整體情況來判斷。

所以在文章或日誌裡,與其斷言「這絕對是權力騷擾」,

不如當作「用來諮詢是否可能構成權力騷擾的事實整理」

來保存,會比較穩妥。


寫成日誌的好處

把職場糾紛記成日誌,有下面這些效果。

1. 趁記憶還沒模糊就留下來

時間一久,誰說了什麼、先後順序,都會變得模糊。

有了日誌,之後隨時可以翻看。

2. 自己的處理方式也被留下來了

不只是對方說了什麼,自己做了什麼也能記下來。

這樣可以降低被人認為「什麼都沒做」「沒有回報」的風險。

3. 事後追加的指示一目了然

依時間順序排好後,就能看出條件是後來才變的,還是一開始就定好的。

4. 看得出是不是持續發生

一眼就能分辨是偶發一次,還是反覆出現。

5. 更容易開口求助

向別人說明時,拿出來的是資料,而不只是情緒。

6. 自己的想法也跟著理清了

不再糾結「是我不對還是他不對」,而是可以分成:

  • 這裡是我自己要改進的地方
  • 這裡是對方說話方式的問題
  • 這裡是公司制度的問題
  • 這裡是判斷標準一開始就沒定義清楚的問題

總結:記日誌不是為了攻擊對方,而是為了保護自己

把職場糾紛記成日誌,目的不是攻擊對方。

目的是準確地留下自己的狀態和發生的事,變成可以拿去向別人求助的形式。

那些痛苦的記憶很重要。
但光靠記憶,有時很難說明清楚。

所以要把下面這些記下來:

  • 原話
  • 時間順序
  • 自己的處理方式
  • 對工作的影響
  • 哪些地方可能構成問題
  • 以前是否也發生過類似的事

記成日誌,情緒並不會消失。
反倒是為了守護這些情緒,才需要把事實整理清楚。

職場糾紛,別光靠記憶一個人扛著。

寫成日誌。
依時間排好。
把自己的處理方式也記下來。
看清其中的模式。
需要的話,就去求助。

這就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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