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科診所規定一定要戴口罩,不買就拒診,這樣可以嗎?

院內請配戴口罩。 沒有帶的人請在櫃檯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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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預設搜尋關鍵字:身心科 口罩 必須 / 醫院 口罩 收費 / 不買口罩 拒診 / 醫療機構 為什麼要戴口罩 / 精神科 口罩
  • 預設讀者:在日本的心理診所或醫院被告知「一定要戴口罩」「忘記帶要收費」,覺得有點奇怪的人
  • 中繼描述草稿:心理診所和醫院為什麼要求戴口罩?不買口罩的患者可以被拒診嗎?本文整理感染管制、醫師的應診義務、健保診療點數、收費口罩與匿名性的差別。
  • 網址代稱草稿:mental-clinic-mask-required

前言:為什麼心理診所的「一定要戴口罩」讓人在意

去日本的心理診所或醫院,現在有時還是會在櫃檯聽到這樣的話:

院內請配戴口罩。 沒有帶的人請在櫃檯購買。

這時就會冒出一些疑問。

  • 現在戴不戴口罩不是個人自己決定的嗎?
  • 只有醫療機構可以強制要求嗎?
  • 不買口罩的人,可以拒絕幫他看診嗎?
  • 醫院的費用不是依診療點數決定的嗎?
  • 身心科看不到表情,不是反而不利嗎?
  • 「為了匿名,所有人都得戴口罩」這種理由說得通嗎?

先講結論,很平心靜氣地說:

醫療機構為了感染管制而要求患者戴口罩,這件事本身相當合理。 但比較貼切的說法不是「因為沒買口罩所以拒診」,而是「因為不遵守合理的感染管制規定,在不緊急的情況下,可能會被拒絕看診或延後就診」。

也就是說,問題不在於「有沒有靠賣口罩賺錢的權利」。

關鍵是:對於不遵守醫療機構感染管制規定的人,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不讓進院、不予診療。


先談口罩的基本狀況:原則上由個人決定,但在醫療機構是被建議的

日本厚生勞動省從2023年3月13日起,表示戴不戴口罩「以個人判斷為基本」。

但同時,它也把前往醫療機構就診列為戴口罩有效的場合之一。

所以,一般的室內場所雖然由個人判斷,醫療機構卻有點不同。

來醫療機構的人包括:

  • 年長者
  • 有慢性病的人
  • 免疫力下降的人
  • 有發燒、咳嗽、流鼻水等症狀的人
  • 抽血或處置時要與工作人員近距離接觸的人
  • 一旦感染就會影響回診與治療的人

因此,醫院和診所說「院內請戴口罩」,理由基本上就是感染管制。

並不是「有人不想露臉,所以全員強制戴口罩」這種匿名性的考量。

匿名性可以算是副作用,但作為制度上的主要理由,說服力不夠。


為什麼在心理診所特別容易覺得不對勁

在心理診所,「一定要戴口罩」更容易讓人覺得不協調。

因為在精神科、身心科的診療中,表情、語氣、反應、沉默、緊張感等也都是診斷的資訊。

戴上口罩,下面這些就更難看出來:

  • 嘴角的表情
  • 微妙的笑意
  • 緊張或僵硬
  • 聲音悶悶的
  • 情緒的變化
  • 難受的程度

所以,心理診所存在這樣的兩難:

為了感染管制,想戴口罩。 但對診療來說,有時看得到表情比較好。

這種不協調感完全合理。

不過,候診室和內科一樣,是與其他患者共處的空間。而且精神科、身心科也可能有年長者、有慢性病的人、身體狀況不好的人前來。

所以,診間裡醫師要不要視情況請患者拿下口罩是另一回事,在櫃檯和候診室要求戴口罩,作為醫療機構的安全管理是說得通的。


「沒有口罩就自己花錢買」,這樣可以嗎

診療費用基本上是依醫療行為的點數來決定的。

所以會有這樣的疑問也很自然:

醫院的錢不是依點數算的嗎?口罩的錢可以另外收嗎?

這裡需要把診療費和商品販售分開來看。

診療費是針對看診、檢查、開藥等醫療行為的健保點數。

而口罩不是診療本身,是院內使用的物品。把口罩以一片20日圓或50日圓的價格賣給忘記帶的人,比較接近與診療費無關的實費或商品販售。

厚生勞動省的資料中也指出,對於與健保診療沒有直接關係的服務,公告內容與價格、說明、取得同意、費用合理、另外開立收據等都很重要。

因此,如果價格合理,並且在櫃檯或候診室明確標價,收費販售口罩本身是相當常見的。

不過,下面這些情況會讓人覺得很不對勁:

  • 沒有標示價格
  • 價格明顯過高
  • 什麼都不解釋,理所當然地收錢
  • 和診療費混在一起,讓人看不清楚
  • 不讓用自己帶的口罩,只能買院內販售的
  • 沒有顧慮到難以戴口罩的人的情況

尤其要注意最後兩點。

「請戴口罩」,作為感染管制可以理解。

但如果變成「一定要買我們賣的口罩」,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可以拒絕不買口罩的患者嗎

這是最大的爭論點。

首先要明白,對醫療機構來說,對方是「患者」,不是單純的「顧客」。

這和餐廳、美髮店那種可以完全自由挑選顧客的服務有所不同。

日本的《醫師法》裡有所謂的應診義務:從事診療的醫師,在患者要求診察、治療時,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另外,厚生勞動省的通知也指出,不只是醫師個人,醫療機構也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診療。

但這裡重要的是「沒有正當理由的話」這一點。

也就是說,並不是任何情況下都必須看診。

判斷時最關鍵的,是是否需要緊急處理,以及病情的嚴重程度。


緊急情況:只因為拒戴口罩就置之不理,非常危險

例如下面這些情況:

  • 意識模糊
  • 呼吸困難
  • 劇烈胸痛
  • 嚴重過敏反應
  • 自殺風險很高,需要緊急處理
  • 急性意識混亂或有危險行為
  • 當場就需要醫療處置

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機械式地說

不買口罩就不幫你看

就讓人回去,是非常危險的。

這時醫療機構應該考慮其他辦法,例如安排單獨房間、保持距離、工作人員做好防護、短時間處理、叫救護車轉送、聯繫其他醫院等。

越緊急,醫療處置的必要性就越比口罩規定重要。


不緊急的定期回診,拒絕或延期是可能的

另一方面,如果是不緊急的定期回診,情況就不一樣了。

例如:

  • 幾個月一次的定期回診
  • 討論繼續開藥
  • 在預約時間內的一般門診
  • 身體狀況穩定
  • 沒有無法戴口罩的醫療原因
  • 附近有別的醫療機構,或是可以改約

這種情況下,如果醫療機構把戴口罩訂為感染管制規定,而患者拒絕,那麼拒診或延期是有可能的。

但準確地說,不是

因為沒買口罩而拒絕

而是

因為不接受院內感染管制所需的口罩配戴,所以無法在院內進行診療

這個區別相當重要。

如果理由是「不買」,看起來就像強迫購買物品。

但如果理由是「不戴口罩」,那就是感染管制和院內規定的問題了。

所以,如果患者自己帶了口罩並且戴上,應該就沒有問題。

要是被告知「自備的口罩不行,只能用櫃檯買的」,那就需要好好解釋一下了。


那麼,怎樣的做法才說得通

對醫療機構來說,說得通的做法大致是這樣:

說得通的做法

  • 在入口和預約通知上明確寫明「院內請戴口罩」
  • 為忘記帶的人準備便宜的口罩
  • 自備口罩也可以
  • 口罩價格明碼標示
  • 對難以配戴的人個別處理
  • 對緊急的患者以替代方式處理
  • 即使要拒絕,也是以「拒絕配戴」而非「拒絕購買」來說明
  • 告知改約或到其他醫院就診的選項

讓人覺得不對勁的做法

  • 不標示口罩價格
  • 高價販售
  • 櫃檯突然說「不買就回去」
  • 不允許自備口罩
  • 不問有沒有身心障礙、感覺過敏、呼吸系統疾病等情況
  • 不判斷是否緊急
  • 對無法戴口罩的人一律拒絕
  • 僅僅因為匿名性或氣氛就強制所有人戴

總之,能不能拒絕,並不只看「有沒有買」,而是取決於感染管制上的必要性、緊急程度、替代辦法,以及對個人情況的顧慮。


為了匿名而要求全員戴口罩,理由站不住腳

在心理診所,也許有人會想:

大家都不想露臉,那就規定所有人都戴口罩吧

這種想法或許確實有。

但作為制度上的理由,它很薄弱。

因為患者也有下面這些自由和需求:

  • 遮住臉的自由
  • 露出臉的自由
  • 希望被看到表情來看診的需要
  • 醫師想看著表情來看診的需要
  • 對戴口罩會喘不過氣的人的顧慮
  • 對因感覺過敏等原因難以戴口罩的人的顧慮

所以,如果要替全員強制找一個主要理由,感染管制比匿名性更說得通。

匿名性只是副作用。

強制戴口罩的本質是預防感染。 匿名性是副作用。 在心理診所,感染管制和透過表情診察會產生衝突。

這樣理解最自然。


就診者在現實中的應對方式

作為就診者,下面的做法比較穩妥。

1. 不要在櫃檯爭吵

在櫃檯糾纏很久,工作人員很容易覺得你是在找麻煩、妨礙作業。

即使覺得不對勁,當場也最好平靜地確認一下。

2. 要問的話,這樣問

「自己帶的口罩可以嗎?」 「院內賣的口罩多少錢?」 「如果很難戴口罩,有沒有單獨房間之類的安排?」 「看診的時候也一定要戴嗎?醫師有時會判斷讓拿下來嗎?」 「下次我會自己帶。今天我買一個就好。」

這樣問,就是確認,而不是吵架。

3. 實在不滿,下次就換一家診所

如果是定期回診,實在無法接受口罩規定,那麼實際的做法是找一家口罩自由的醫療機構。

醫療機構有院內的規定。

患者也有選擇醫療機構的自由。


總結:不是「因為不買所以拒絕」,而是「因為不遵守感染管制規定所以延期或拒絕」比較貼切

最後做個整理。

心理診所和醫院要求戴口罩,基本上是為了預防感染。

前往醫療機構就診時戴口罩,厚生勞動省也是建議的。

對忘記帶口罩的人以合理的價格收費販售,只要有標價和說明,也是相當正常的。

不過,能不能拒絕不買的人,需要這樣區分:

因為沒買口罩而拒絕 → 看起來像強迫購買物品,做法粗糙。

因為不接受感染管制所需的口罩配戴,在不緊急的情況下拒絕看診或延後 → 有可能。

重要的是緊急程度、個人情況、替代辦法、明碼標價和合理的說明。

一句話概括:

醫療機構並不是想強迫你買口罩,而是希望你在院內戴上口罩。 如果自備的也行,就說得通;如果只准買院內的,就需要解釋。

就是這麼回事。

要求戴口罩本身,可以解釋為醫療機構的安全管理,而不是隨意訂的規矩。

但如果執行得粗糙,一下子就會變成「莫名其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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