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经过阳光玫瑰葡萄货架,先看到一个巨大的“199日元”。
“这么便宜!”
走近一点。
“每100克。”
好,散会。
如果一串重500克,总价就是995日元;600克则是1,194日元。看到总价太高,大不了不买,看起来似乎没有实际损失。但烦人的地方并不只在付款。你的大脑已经先启动了一次“好便宜!”的期待。最后即使没买,也经历了“199日元!→等等,是每100克→那不还是超过1,000日元”的小落差。
这种每100克标价到底为什么存在?它原本就是为了让昂贵商品显得便宜吗?还是一个本来合理的比较制度,后来也能被用于营销展示?
从制度史和研究来看,后者更接近事实。
1. 每100克标价原本是帮助消费者比较的工具
单位价格,就是把价格换算成统一单位显示,例如每100克、每公斤、每100毫升。
目的很简单。
一个商品300克卖900日元,另一个450克卖1,200日元,只看包装总价很难马上判断哪个更划算。换成同一单位,就容易比较。[1][3]
所以每100克价格原本只是“比较辅助信息”。
它本来是站在消费者这边的。
问题出在辅助信息突然开始穿上“商品总价”的衣服。
2. 从历史看,它不是“为了显得便宜而发明”,而是消费保护的一部分
很难断言全世界最早的单位价格制度只有一个源头。但现代超市的制度脉络相当清楚。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 NIST 说明,现代单位价格在1970年代初“要求标签更透明”的消费者运动环境中扩展。1966年的包装与标签法规、1970年代初收银扫描技术普及、不同包装规格之间需要比较等,都构成了背景。[1]
日本东京都也在1975年建立相关条例框架,1976年3月指定单位价格项目,并于同年7月开始实施,最初涉及60个品目。[2]
也就是说,每100克标价的制度祖先,并不是“怎样让顾客误以为便宜”。
更像是“别再让顾客面对不同规格时自己做心算”。
3. 日本肉类的每100克标价,还有特别长的制度背景
日本肉柜里“国产猪肉 每100克198日元”之类的标价并非偶然。
肉类标识的公平竞争规则从1970年以后在各都道府县陆续建立,并在1995年全国统一。[4]
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1989年度资料也说明,当时地方肉类标识规则原则上要求按100克显示数量与销售价格。[5]
现行规则仍将100克单价作为肉类价格表示的重要基准。[6]
因此,对肉类来说,“为什么偏偏100克”有很合理的答案。
不同包装重量不同,需要一个共同的比较尺度。
到这里都完全正常。
4. 但把同样的方式放到阳光玫瑰葡萄上,就突然像陷阱
消费者看了多年肉类的每100克价格,通常知道肉柜里的“198日元”并不等于整盒198日元。
水果却经常按“一串”“一袋”“一个”来理解价格。
于是,当“199日元”先以巨大字体进入视野,而“每100克”较小,脑中可能会瞬间启动另一套价格模式:
“一串199日元?”
更麻烦的是,大多数人并不能只看一串阳光玫瑰就立刻判断它有多少克。
有人会说:“一串怎么可能只卖199日元,这不是常识吗?”但卖场工作人员的常识,并不等于每个顾客都应该掌握的常识。
顾客不需要先背当天行情,再学会目测一串葡萄的重量,才有资格看价格牌。
关于生鲜农产品的研究也发现,消费者把“按件”还是“按重量”视为默认方式,会影响评价;提供重量信息则能提高比较便利性和判断信心。[8]
5. 研究确实发现:小单位能让同样的实际价格感觉更便宜
这是最有意思的一点。
2019年的实验研究测试了同样的实际价格,用不同计量单位显示时会发生什么。[7]
例如:
每100克199日元
和
每公斤1,990日元
完全是同一个价格。
但在四项实验中,用每公斤这类较大单位表示时,消费者更容易觉得价格高;用每100克这类较小单位时,价格感觉更低,这种感受还会影响购买意愿。
也就是说,小单位确实可能让同样的实际价格显得更便宜。
研究将其归为“计量单位效应”。
更重要的是,当单位价格和实际销售总价同时显示时,这种效应会减弱。[7]
因此下面两种展示,在心理上并不等价:
“每100克199日元”
和
“本串1,194日元 · 600克 · 每100克199日元”。
第二种明显更省脑子。
6. 那么,每100克标价是不是营销手段
答案要分两层。
单位价格制度本身,是为了帮助比较。
但选择什么单位、哪个数字更大、总价放在哪里,确实会改变价格看起来有多贵或多便宜。
2019年的研究本身也把计量单位选择视为零售商价格展示中的一种战略选择。[7]
所以,“所有每100克标价都是为了骗人”说得太过。
但“把较小的每100克数字放得最醒目,也完全不会产生便宜感”同样不对。
这个效应已经在实验中观察到。
不过,仅凭一个价格牌,不能断定某家店就是故意利用心理效应。也可能只是系统默认、行业习惯、方便比较,或卖场模板所致。
意图未必知道。
效果可以知道。
这两件事要分开。
7. “总价贵我就不买,所以没问题”并不能消除烦人感
看到最终总价后放回去,钱包当然没有损失。
但购物体验里的成本仍然存在。
先看到199日元。
觉得“便宜”。
走过去看商品。
发现是每100克。
再找重量。
再乘一下。
“哦,超过1,000日元。”
放回去。
199日元负责把人叫过来,1,194日元负责把现实带回来。
哪怕最终没有成交,注意力和期待已经被占用过一次。
所以“反正你又没买,有什么问题”并没有回答真正的不爽。
不爽不只是怕花冤枉钱。
而是每次都要跑一遍“便宜!→原来不是”的流程。
8. “一串不可能199日元”是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是消费者的义务
卖场工作人员可能知道当天行情、一般重量,也知道整串199日元不太现实。
但顾客不是来参加青果部门资格考试的。
即使熟悉肉类100克价格,也不代表知道每种葡萄一串到底多少克。
价格标识的目标不该是“懂行的人最后能破解”。
而应该是普通顾客无需额外猜测,就能理解交易条件。
想到单位价格制度原本就是为了减少这种换算负担,就更显得有点讽刺:本来帮你少算一道题的东西,又让你重新算了一遍总价。
9. 写着每100克,也不代表自动违法
准确显示每100克价格本身并不是不当表示。
肉类等品类甚至长期以100克单价作为重要规范。[6]
另一方面,日本《景品表示法》禁止把价格等交易条件表现得比实际显著有利,从而误导并不当吸引消费者的表示。[9][10]
这并不等于“每100克几个字小一点就违法”。
判断具体价格牌是否构成法律问题,要结合字体大小、位置、是否同时显示总价、销售方式和周边信息综合判断。
所以最好把两个问题分开:
“是不是很容易看错、很烦?”
“是不是已经违法?”
第一个完全可能成立,却不能自动证明第二个。
10. 最清楚的设计:总价当主角,单位价格负责比较
没有必要取消每100克价格。
它对比较很有用,应该保留。
只要把每个数字的工作分清楚。
如果一串600克:
本串 1,194日元
600克
每100克199日元
这样消费者能同时知道“现在要付多少钱”和“跟旁边商品相比单价如何”。
如果是真正按重量销售,暂时还没有最终总价,也可以增加“500克约995日元”之类的计算示例,减少顾客猜重量和心算。
同类商品尽量使用一致单位;只要包装总价已经确定,就不要把总价藏成次要信息。
这反而更符合单位价格制度最初的目标。[1][3]
结论其实很简单:
不要取消每100克单价,也不要让它假装成商品总价。
单位价格是比较工具。
当这个工具开始长得像“整件商品的价格”,它就会在真实总价出现之前,先拿走你的那句“199日元,好便宜!”
哪怕最后没买,剩下的感受还是:
“你一开始直接把1,194日元写大一点不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