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一個人在大學研究室熬過無數個夜晚:實驗做不完、錯過末班車,隔天照樣進研究室。畢業後進公司,發現晚上七點就能回家,而且還有薪水。
「原來上班是這麼幸福的事!」
這時,同事抱怨每天加班到晚上七點很累。他心裡忍不住冒出一句:「蛤?這樣就受不了了?」
當網路笑話看很有畫面。但「我撐得住」變成「別人也理所當然該撐得住」,味道就不對了。
能撐過去很厲害,不代表那個環境很合理
在高壓研究環境裡撐下來,是一種能力。之後遇到較規律的工作,覺得輕鬆也完全可能。
但撐過去不等於以前的生活方式值得推廣。每間研究室不同,每個人也不需要用同一套折磨來證明自己。
一個人的耐力,是個人的本事;工作量是否合理,是制度的問題。
跑完馬拉松,就要全公司跟著跑42.195公里?
有人跑完全程馬拉松,當然值得鼓掌。
但如果他隔天帶著一大疊號碼布進辦公室:「42.195公里都跑不了?你們太弱了吧!」
等等。恭喜你完賽,但為什麼連星期一的晨會都要變成起跑典禮?
個人成就值得表揚,卻不是所有人的最低門檻。有人喜歡挑戰極限,也有人想用穩定的節奏長期工作,彼此都不需要被貶低。
靠一個鐵人撐起來的團隊,真的比較強嗎?
災害發生時,有人熬夜搶修基礎設施,確實令人敬佩。但若平常也必須靠這種拚命法才能維持運作,該補的可能是人力、輪班和休息,而不是再多喊幾句加油。
「上一個人都做得到」不是完整的管理方法。那個人休假時怎麼辦?
世界衛生組織與國際勞工組織的分析指出,每週工時達55小時以上,與每週35至40小時相比,與較高的中風及缺血性心臟病風險有關。這不代表晚上七點下班一定有害,但也不能用「我撐過」來證明長工時很正常。
可以佩服別人的毅力,也可以讓人自由追求高難度目標。只是別把自己的極限當作別人的基本配備。
跑完的人拿獎牌就好,別把號碼布發給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