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創業家的本領,卻不想管人?
用手機指揮AI做應用程式,把遊戲、文章、多國語言與自動化串起來,成本低又動作快。看起來就是創辦人。 可是本人說:「找顧客、建立關係、帶員工?不太有興趣。」彷彿看到CEO職缺中的「人員管理」便直接關掉網頁。
2. 真正擅長的是把點子做出來
有點子不難,難在做原型、推出、修正、繼續嘗試。把AI與現成工具整合是重要的執行能力。 但生產速度不代表市場需求。也能極快速做出沒人想買的東西。恭喜,失望也自動化了。
3. 「不會」和「不想天天做」不同
做過招募、教育訓練、談判與協調,不代表喜歡一輩子管理他人。 要分清楚能不能做、必要時能不能做、願不願意持續做。比起開會,可能更愛設計下一款怪遊戲。董事會期間請不要偷看遊戲企劃。
4. 創辦人、股東、CEO、COO不是同一個人
創辦人建立事業,股東持有股份,CEO領導公司,COO通常負責日常營運。可以兼任,也可以分工。 法律權限要看公司型態、正式職位與契約。以日本為例,股東權利和業務執行者的權限有區別。[1][2] 創辦人:「我負責點子。」CEO:「請不要每天傳十二個。」創辦人:「第十三個來了。」
5. 擅長指揮AI不代表擅長帶真人
AI可以反覆接任務、交初稿、接受修改。人有薪資、健康、家庭、職涯與應受尊重的需求。 會把工作拆給AI是能力,但不能直接當成人員管理能力。讓適合自動化的事自動化,真人的工作則給予清楚且公平的權責。
6. 顧客不會自動出現
遊戲好玩不保證有人回來玩,文章多不保證有人看。 Y Combinator鼓勵早點推出產品,與使用者交談並改善。[3] 日本政策金融公庫也重視顧客需求與銷售計畫。[4] 看誰進來、誰回訪、誰願意付款。幕後魔王:「AI,找顧客。」AI:「宣傳文寫好了。」魔王:「人呢?」AI:「沒有附在文裡。」
7. 可以外包客服,不能把信用刪掉
業務和客服能委託,但違約、資料問題、服務失誤仍會傷害公司名聲。 透明價格、兌現承諾、好好回應、說明事故、合理退款都能建立信任。資料可修復,顧客「下次還會出包」的印象未必能修復。伺服器已復原,名聲仍在載入。
8. 一人加AI、外包、最後找專業經理人
起步時小成本測試需求。接著將客服、會計、例行營運、行銷測試等可驗收的工作委外。 等營收與現金流負擔得起,才聘請營運主管或CEO並明定權限。還沒收入便雇CEO,可能讓創辦人去打工養CEO。這到底誰在雇誰?
9. 幕後魔王也有界線
想創意是自由;突然變更員工時間、共同預算、契約與顧客承諾,則是他人的事。 自己能負擔的小實驗可以快做。會花別人的時間與錢,就要先協調。重大事項依約定程序處理。 「先做吧,問了會被擋」是黃燈。CEO:「這個月沒上線預算。」創辦人:「我自己做小原型。」CEO:「好。」創辦人:「商量沒有奪走自由耶!」
10. 「錢給我」撞上財務現實
營收、利潤、現金、股利各不相同。員工薪資、稅金、主機和開發都要花錢。 持有股份不代表每月自動領錢。[1] 日本公司法對分紅程序及可分配金額也有規定。[2] 魔王:「給我錢。」財務:「還沒利潤。」魔王:「那就賺啊。」財務:「這就是公司在做的事!」
11. 越不想管人,越要會挑管人的人
Noam Wasserman研究過創辦人控制權與公司價值成長的拉扯。[5] 美國新創研究也找到相關性,但不能當成普遍因果定律。[6] 所有者仍要選可信的經營者、看數據、注意重大風險。授權之後每天推翻CEO決定,只會變成隨機出現的干擾型魔王。
12. 最終型態:CEO在前台,創辦人在幕後
CEO:「這是本月營收和回訪。」 幕後魔王:「不錯,我想到新遊戲了。」 CEO:「先把目前這款做好。」 魔王:「原型完成了。」 CEO:「什麼時候?」 魔王:「AI幫的。」 財務:「我們得談現金流。」 魔王:「……錢給我就好。」 適合創業不代表喜歡天天當CEO。 可以創造、委託、持股,但得先有喜歡產品、會回來、願意付款的顧客。幕後魔王的最終敵人是沒有顧客。
參考資料(6筆)
- J-Net21, 株主が有する権利とは何か j-net21.smrj.go.jp
- e-Gov, 会社法 laws.e-gov.go.jp
- Y Combinator, YC's Essential Startup Advice ycombinator.com
- Japan Finance Corporation, 創業計画Q&A jfc.go.jp
- Noam Wasserman, The Founder's Dilemma,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008) store.hbr.org
- Noam Wasserman, The throne vs. the kingdom,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2015/2017) doi.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