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預約拆除工程之前,先搞清楚「自己到底裝過什麼」
在日本租屋搬家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時會通知:「光纖請全部拆除。」
這時如果反射性地打電話給網路公司預約拆除工程,事情會一下子變得很大:
- 拆除工程的日期趕不上退租日
- 需要本人到現場陪同
- 退租之後還得協調鑰匙
- 要付管理公司或代辦業者的陪同費用
- 最後才發現:「其實您的合約當初根本沒有做過任何實體施工」
這是什麼任務鏈啊。
這次的真實經驗是,管理方一開始說「設備清單上沒有的東西原則上都要拆」、「光纖也請拆除」。但網路公司的客服搶在前面,先確認了開通時到底有沒有施工人員上門,會不會只是在原有線路上通了訊號。
之後管理方也去查了過往紀錄,結果發現,我用的是入住前就已經存在的舊線路,並沒有做過新的接入施工。最後,光纖配線和光纖插座原樣保留就好,不需要拆除工程。
差一點就為了拆掉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我自己加裝的設備」,又訂工程、又準備代辦陪同費用。
最重要的流程
搬家前,依照下面的順序確認光纖的狀況:
- 向網路公司確認:開通時是派人到府施工,還是不用派人到府的「無派工施工」
- 確認自己的合約有沒有新裝光纜、光纖插座、引入線
- 如果只是沿用了原有設備,就把這個事實告訴管理公司
- 向管理公司再確認:入住前就有的設備,是否也必須拆除
- 確定真的需要拆除之後,才去預約拆除工程
順序很重要。
不是「管理公司說要拆 → 馬上預約拆除」,而是先搞清楚哪些才是自己該負責恢復原狀的東西。
1. 「解約」「停線」「實體拆除」「恢復原狀」是四件不同的事
搬家時說著說著就亂成一團,最大的原因是這些詞聽起來相近,意思卻不一樣。
解約
結束通訊服務的合約。
停線
透過NTT(日本最大的電信公司,大部分光纖設施都屬於它)機房內的遠端操作,停掉這份合約下的通訊。
實體拆除
把室內的光纖插座盒、光纜、引入線等真正拆下來。
恢復原狀
依照租賃合約和管理方的規定,把租來的房子恢復到可以退租的狀態。
軟銀(SoftBank)官方也說明,拆除工程並不一定要本人在場,如果能透過NTT機房內的遠端操作停線,就不需要陪同。
另一方面,租屋時管理公司有時會要求做實體拆除。
這裡的重點是:停掉通訊,和拆掉牆裡或室內的光纖設備,不是同一件事。
2. 先要確認的不是「當時有沒有師傅來」,而是紀錄上是怎麼寫的
六年前、八年前、十年前的開通工程,很少有人記得清楚。
就算被問:「您記得當時有施工人員來嗎?」
不知道啊,昨天中午吃了什麼我都想不起來。
所以別光憑記憶做決定。
可以主動這樣問網路公司:
- 開通時是派人到府施工嗎
- 還是不用派人到府的無派工施工
- 是不是只有NTT那邊做了遠端操作
- 我簽約時有沒有新拉光纜
- 有沒有新裝光纖插座
- 還是只是用了原有設備
軟銀官方把無派工施工說明為:「施工人員不到府,透過NTT機房內的遠端操作開通線路的工程。」
也就是說,如果是免到府開通,合約開始時很可能並沒有在室內新裝任何設備。
當然,每棟大樓的配線方式和過往施工狀況都不一樣。所以不要自己下結論「免到府就一定什麼都不用拆」,而是把這個資訊交給管理方,請他們確認。
3. 租屋時最有力的一句話:「這是我裝的設備嗎?」
管理公司說「全部拆除」的時候,沒有必要吵架。
要確認的只有一點:
這真的是這一任住戶裝的設備嗎?
這次的情況是,管理方的重要事項說明書(在日本簽租約前會拿到的說明文件)裡,設備欄寫著冷氣和瓦斯爐等,通知是清單上沒有的東西原則上要拆。
這種做法本身可以理解。
但光纖被當成住戶新裝的,實際上卻是一直都有的舊線路,只是被沿用而已。
於是管理方去查了過往的施工許可申請等紀錄。
一般來說,租屋需要在室內做新工程時,可能要得到房東或管理公司的許可。軟銀官方也提到了這一點。
結果,如果沒有新施工的痕跡,確認是原有設備,「你裝的所以你來拆」這個前提就不成立了。
4. 建議的事前確認流程
步驟1:向網路公司確認開通方式
解約時,由我們主動問:
「開通時是派人到府施工,還是利用原有線路、不用到府的開通?」
再進一步問:
「我簽約開始時,有沒有實體新裝的設備?」
步驟2:向管理公司陳述事實並確認
如果是沿用了原有設備,就這樣問:
「我向網路公司確認過,入住時沒有做過拉線、新裝光纖插座之類的到府施工,用的是原有線路。這是入住前就存在的設備,還需要拆除嗎?」
這比只問一句「光纖可以留著嗎?」要快得多。
步驟3:請管理公司也查一下他們的紀錄
可以的話,請他們看看:
- 入住前的照片
- 設備清單
- 過往的線路施工許可申請
- 上一任住戶的施工紀錄
- 管理方的現場確認
步驟4:確定需要拆除後再約日期
到這時才去約拆除工程的日期。
拆除工程想要的日期有可能已經被約滿,等到退租前才約就太晚了。
5. 拆除確實有必要的話,會發生什麼事
軟銀官方說明,如果已經搬走、本人無法到場陪同拆除工程,請向管理公司確認能否由管理公司代為陪同,或是保留設備直接退租。
使用代為陪同時,網路公司可能會要求提供管理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聯絡方式等。
而且如果管理公司要安排外部業者,還可能另外收費。
這次的真實經驗中,如果搬走後請人代為陪同,報價是1萬5千日圓左右。
工程預約在退租日之前也約不到,最早要幾週之後。
也就是說:
「需要拆除」
→ 「最快的施工日在退租之後」
→ 「需要有人陪同」
→ 「代為陪同要收費」
這套連招完全有可能發生。
所以最開始那一步「這到底是不是我裝的設備」才特別管用。
6. 別對網路公司客服只說一句「請拆除」
這次一開始客服聽錯了好幾次,我還心想「這個人靠得住嗎」。
但他的判斷卻很專業。
客服主動問了:
「您記得開通時有施工人員到府嗎?」
接著又提出了「可能沒有實體施工、用的是原有線路」這種可能性。
結果就朝著避免不必要的拆除工程的方向走了。
耳朵有點背,判斷卻是專家級。
下次使用者也可以搶先一步:
「管理公司要求我拆除。不過請先幫我確認一下,我開通時有沒有到府施工或新裝設備。」
一開口就先說這句。
7. 搬家前檢查清單
解約前、解約時
- 訂好解約日期
- 決定網路要用到搬家當天還是更早
- 確認要歸還的租賃設備
- 區分NTT的設備和網路公司的設備
- 確認開通時是不是到府施工
- 確認自己的合約實際裝了哪些實體設備
向管理公司確認
- 光纖設備能不能留下
- 原有設備也算拆除對象嗎
- 能不能看到入住時的設備清單、照片和施工許可紀錄
- 如果真的需要拆除,退租後施工要怎麼進屋
- 能不能代為陪同
- 代為陪同要多少錢
只有需要拆除時
- 儘早預約拆除工程
- 確認是否需要本人陪同
- 如果是退租後施工,和管理方商定鑰匙和進屋方式
- 把代為陪同的資訊告訴網路公司
不需要拆除的話
- 辦完停用、解約手續
- 只歸還指定的租賃設備
- 原有的光纖插座和配線,依管理方的指示留著
- 不預約不必要的拆除工程
8. 結論:光纖拆除,第一個問題不是「什麼時候能拆?」
最先該問的是:
「這個,到底是不是我裝的?」
租屋裡的光纖設備,有上一任住戶裝的、大樓本來就有的、這次合約新裝的,三種混在一起。
不加區分,一句「全部拆除」就往前推,退租後的施工、陪同、鑰匙、代辦業者、額外費用,一大堆支線任務就會接踵而至。
這次的教訓很簡單:
解約之前不用挖記憶,去挖紀錄。
向網路公司確認開通方式。
向管理公司確認是不是原有設備。
只拆真正需要拆的。
只是想把網路停掉而已,沒必要去考一場六年前的記憶力測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