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所說的「合法索取者」,並不是指詐領或虛報。意思是:已經在負擔稅金與社會保險費的人,正當地使用自己符合條件的公共給付、保險給付、公共服務與稅額扣除,盡量不錯過該拿的東西。
1. 從「把年金還給我」,到「那我就當個會用制度的人」
看到年輕人生活負擔沉重、健康出問題的報導。
年金保險費每個月都在扣。
健康保險也在扣。
失業保險也在扣。
稅也在扣。
這時候腦中就會冒出一句:
「把年金給我。」
當然,老年年金有年齡門檻。
但放眼整個公共制度,年輕時就能用的給付與服務其實多得很:醫療、失業、停薪休假、身心障礙、育兒、職業訓練、住宅、諮詢服務等等。
那就換個想法。
強制加入的巨型訂閱服務,能看的內容不看,是不是虧了?
既然繳錢這件事躲不掉,
別想著「讓人家幫忙,多不好意思……」,
而是要想:
「符合條件的保險事故發生了,請依契約給付。」
這樣就夠了。
買了汽車保險出了事故,
沒人會說「給保險公司添麻煩了,我還是自己出錢吧」。
社會保險,至少保險的那一部分,也可以這樣想。
2. 年金制度起步時是「約9.5個人養1個人」,現在是「約1.85個人養1個人」
日本在1961年4月實現了國民皆年金(所有國民都加入公共年金)。
為了做長期比較,把20至64歲人口當作「支撐的一方」,65歲以上人口當作「高齡的一方」,算一下人口比例,結構變化相當驚人。
| 年份 | 20~64歲人口 | 65歲以上人口 | 每名65歲以上長者對應的20~64歲人數 |
|---|---|---|---|
| 1960 | 5,069萬人 | 535萬人 | 9.48人 |
| 1965 | 5,608萬人 | 618萬人 | 9.07人 |
| 1970 | 6,250萬人 | 733萬人 | 8.53人 |
| 1975 | 6,786萬人 | 887萬人 | 7.65人 |
| 1980 | 7,056萬人 | 1,065萬人 | 6.63人 |
| 1985 | 7,353萬人 | 1,247萬人 | 5.90人 |
| 1990 | 7,590萬人 | 1,489萬人 | 5.10人 |
| 1995 | 7,861萬人 | 1,826萬人 | 4.30人 |
| 2000 | 7,873萬人 | 2,201萬人 | 3.58人 |
| 2005 | 7,752萬人 | 2,567萬人 | 3.02人 |
| 2010 | 7,497萬人 | 2,925萬人 | 2.56人 |
| 2015 | 7,028萬人 | 3,347萬人 | 2.10人 |
| 2020 | 6,731萬人 | 3,534萬人 | 1.90人 |
| 2025 | 6,766萬人 | 3,653萬人 | 1.85人 |
這並不是說真有1.85位在職者直接用自己的錢養著1位長者。還有稅收、累積的準備金、65歲以上仍在工作的人等因素。
但單看人口結構,
制度初期:9.48個人養1個人
↓
現在:1.85個人養1個人
沒錯。
要是還照老方法把負擔加在每位在職者身上,當然會越來越重。
社會保障的底層系統,
1961年上線,使用者組成早就變成另一款遊戲了,還在正式環境裡跑著。
3. 可是GPIF已經長到約318兆日圓了,「漲得也太猛了吧,笑死」
來看看管理年金準備金的GPIF(日本年金積立金管理運用獨立行政法人,負責投資年金準備金)。
截至2026年6月底:
- GPIF運用資產額:約317.8兆日圓
- 年金準備金整體:約320.4兆日圓
- 2001年度以來的累計投資收益:約221.0兆日圓
- 開始市場化投資以來的平均報酬率:年化**+4.95%**
2001年度末的運用資產額約為38.6兆日圓。
也就是說,拉長來看成長了不少。
在職者:「年金保費太貴了」
GPIF:「我們已經把基金養到318兆日圓了」
在職者:「那現在可以少收我們一點嗎?」
會有這種想法很自然。
不過318兆日圓並不是「花不完的閒錢」。
GPIF是為穩定未來年金財務而設的緩衝。依照目前的財務設計,大致以100年為期來規劃,未來逐步動用準備金,最後留下相當於約1年年金給付的額度。
以100年平均來算,年金財源約9成是保險費加國庫負擔,來自準備金的約占1成。
所以,
「全部發下去!」
太草率了。
但是,
「既然緩衝這麼厚,把負擔的時間分配往減輕在職者那一側挪一點,真的不是更好的做法嗎?」
作為政策討論,這個問題完全站得住腳。
4. 與其「提高實領薪資」,不如「一開始就少收社保」
上班族的厚生年金(受僱者年金)保險費率是18.3%。
個人9.15%,公司9.15%,對半分擔。
2026年度協會健保(中小企業員工加入的健康保險)的保險費率,全國平均為9.9%,原則上勞資對半分擔。此外還有兒童、育兒支援金費率0.23%,同樣對半分擔。一般行業的失業保險,勞工負擔0.5%。
40歲以下的上班族,把平均費率直接相加,個人負擔是:
- 厚生年金 9.15%
- 健康保險 約4.95%
- 兒童、育兒支援金 約0.115%
- 失業保險 0.5%
合計約14.7%。
這還是在所得稅、居民稅之前。
所以,與其聽政府說:
「我們要增加年輕人的實領收入,發補助金啦!」
在職者更想說的是:
「不用發了,把社保降1到2個百分點。一開始就別收那麼多。」
一次拿10萬日圓,不如每個月多留下5,000到1萬日圓。後者可以持續用在房租、兩個人的生活、旅行、結婚、育兒、進修和投資上。
如果真的把少子化當一回事,在職者就不只是「撐起高齡者的錢包」。
他們也是把資源傳遞給下一代的人。
5. 所以「我有困難你要幫我」完全說得通:把社會保障當成汽車保險
用情緒去看社會保障,
很容易變成:
「使用福利=軟弱」
「依賴政府=不好意思」
但從保險的角度看,情況就不同了。
生病了。
沒辦法工作了。
失業了。
生小孩了。
請了育嬰假。
需要照護了。
這些在制度上都是保險事故,也就是給付事由。
那麼,
「我繳過費,條件也符合,我來申請。」
就夠了。
不過,日本的制度基本上是申請制。
國家未必會主動告訴你:
「您符合這項給付,已經全部匯進帳戶了!」
所以最重要的,
不是學會扮弱者,而是學會查制度、學會申請。
不用裝出「我沒辦法工作了嗚嗚……」的樣子。
平靜地說一句:
「我現在的狀況是這樣。請把符合條件的制度都告訴我。」
就可以了。
6. 合法「索取」清單:繳了錢,這些別漏掉
代表性的項目大致分類如下。
| 領域 | 代表性制度、服務 | 適用情境 |
|---|---|---|
| 醫療 | 高額療養費(替每月醫療費自付額設上限的制度) | 產生大額醫療費時 |
| 停工 | 傷病津貼 | 因病或受傷領不到薪水時 |
| 失業 | 基本津貼(失業給付) | 離職後求職期間 |
| 提早再就業 | 再就業津貼 | 保留部分失業給付、提早找到工作 |
| 進修 | 教育訓練給付金 | 報讀指定證照、課程 |
| 長期進修假 | 教育訓練休假給付金 | 保留職位、無薪停職進修30天以上 |
| 求職訓練 | 求職者支援制度 | 符合條件的求職者可參加免費訓練等 |
| 生育 | 生育育兒一次性補助、生育津貼 | 生產、產假 |
| 育兒 | 育兒休業給付、兒童津貼等 | 育兒 |
| 照護 | 照護休業給付 | 照顧家人 |
| 住宅 | UR、住居確保給付金等 | 搬家、收入下降 |
| 職涯 | 免費職涯諮詢 | 轉職、整理職涯規劃 |
| 勞動糾紛 | 勞動局、調解(斡旋) | 職場糾紛 |
| 消費者 | 消費生活中心 | 契約、網購、惡質銷售 |
| 法律 | 法律扶助中心(Houterasu)等 | 符合條件的法律諮詢 |
| 學習、文化 | 公立圖書館、國立國會圖書館 | 書籍、資料、調查 |
| 運動 | 市營游泳池、體育館 | 低價運動 |
| 稅 | 醫療費扣除等 | 符合條件的支出 |
| 地方制度 | 地方政府補助 | 住宅、結婚、育兒、節能等 |
重點在於,
「公共服務不只有發錢的給付」。
在圖書館借書。
用公共資料庫做調查。
去市營游泳池游泳。
使用免費的勞動諮詢。
使用職涯諮詢服務。
這些全都是在使用靠稅金與公共資金維持的基礎建設。
明明已經訂閱了稅金這個服務,
卻一次都沒打開過內容列表的人,才是最虧的。
7. 證照類補助相當給力:50萬日圓的課程別照原價硬付
面向在職人士的民間課程,價格普遍不低。
30萬日圓。
50萬日圓。
80萬日圓。
在沒確認過制度的情況下,
「我想學習,所以付50萬日圓!」
是有風險的。
教育訓練給付金會依課程類型,補助比例不同。
| 類型 | 基本給付 |
|---|---|
| 一般教育訓練 | 20%,上限10萬日圓 |
| 特定一般教育訓練 | 40%,上限20萬日圓 |
| 特定一般+取得證照、就業等 | 50%,上限25萬日圓 |
| 專門實踐 | 50%,每年上限40萬日圓 |
| 專門實踐+取得證照、就業等 | 70%,每年上限56萬日圓 |
| 再加薪資上漲5%以上 | 80%,每年上限64萬日圓 |
如果是50萬日圓的專門實踐課程,視條件而定,最多可有相當於40萬日圓的部分納入給付範圍。
50萬日圓,實際只要10萬日圓左右。
同樣的課,折扣卻突然變得離譜。
另外,從2025年10月起還有教育訓練休假給付金。
主要條件包括:
- 屬於失業保險的一般被保險人
- 休假前2年內被保險期間滿12個月以上
- 失業保險累計投保滿5年以上
- 依據公司的工作規則等
- 與雇主達成共識
- 連續30天以上的無薪教育訓練休假
- 本人自願參加的教育訓練
等等。
依投保時間,給付天數為90天、120天或150天。
也就是說,有些情況下不用
離職,
而是有這樣一條路:
保留職位、無薪教育休假
+ 從失業保險領生活費
+ 若是指定課程,學費還能領教育訓練給付金
為了考證照想離職之前,
先別按下離職鍵,先把制度樹打開來看看。
8. UR不是「低收入者專用公營住宅」:一般上班族也能住的公共租賃住宅
UR租賃住宅由獨立行政法人都市再生機構營運。
不只有傳統的老式社區,還有翻修戶型、都會型大樓等,各個物件差異很大。
它的強項是所謂的「四無」:
- 無禮金(付給房東的慣例性謝禮)
- 無仲介費
- 無續約費
- 原則上不需要保證人、保證公司
入住時的基本費用,是2個月押金,加上按日計算的租金和按日計算的公共管理費。
而且和公營住宅不同,它並不只限低收入者。
反而設有收入標準。
單身的話:
| 租金 | 基準月收入 |
|---|---|
| 低於62,500日圓 | 租金的4倍 |
| 62,500日圓以上、低於20萬日圓 | 25萬日圓 |
| 20萬日圓以上 | 40萬日圓 |
家庭(多人入住)的話:
| 租金 | 基準月收入 |
|---|---|
| 低於82,500日圓 | 租金的4倍 |
| 82,500日圓以上、低於20萬日圓 | 33萬日圓 |
| 20萬日圓以上 | 40萬日圓 |
即使收入不夠,在存款基準制度下,原則上以月租金的100倍存款為標準,另外還有一次付清等特例。
所以UR與其說是
「困難人士的住宅」,
不如說更接近
「把多餘的租屋手續費大幅刪掉、由公共機構營運的一般租賃住宅」。
如果之前只看過民間租屋,完全可以把它加進比較名單。
9. 「說不清的未來不安」可以減輕:但國家不會替你完整保住生活水準
看到這裡,
「為了養老和意外,現在得把開銷全部砍掉去存現金,不然就活不下去」
這種不安,多少能緩解一點。
日本有
醫療保險。
高額療養費。
傷病津貼。
失業保險。
身心障礙年金。
住宅支援。
生活困難者支援。
以及作為最後安全網的生活保護(最低生活保障)。
多層保障。
所以從財務上說,保障是分散在
自己的現金、投資 + 商業保險 + 公司的福利制度 + 公共社會保險 + 福利的最後安全網
之中的。
但是,
「有國家兜底,所以存款為零也沒關係」
並不成立。
公共制度對收入、資產、投保時間、身體狀況等都有要求,申請也要花時間。它也不會把你的生活水準原封不動地保住。
所以合理的做法,既不是
一切都靠自己準備,
也不是
一切都交給國家,
而是
先了解公共制度提供的保底保護,再把自己的資產用來提高選擇的自由度。
對未來不安的回答,
不必只剩下
「一味地存現金」。
10. 結論:要收就要發,繳了就要用,最好一開始就別收太多
用一句話概括前面的內容:
「社會保障是需要的。但不要向在職者收太多。而收了的話,繳費的人也要把制度用到位。」
年金本身,是把長壽、身心障礙、遺屬這些個人難以應付的風險做成了保險。
健康保險也是必要的。
失業保險在出事時也很可靠。
但與此同時,
在職世代的可支配所得,不只是用於當下的生活,也是投入伴侶、住宅、進修、孩子和下一代的本錢。
所以,
「少子化很嚴重!」
→ 加收社保費
→ 「為了支援年輕人,一次發10萬日圓!」
比起這樣,
「把每個月的強制負擔稍微減輕一點」
在很多情況下更合理。
而且,如果制度不會馬上改變,我們這邊的最佳策略其實很簡單:
生病了就申請。
失業了就申請。
要進修就先查有沒有補助。
轉職前先看失業保險制度。
搬家時也看看UR。
書去圖書館借。
調查用國立國會圖書館。
運動也比較一下市營設施。
地方政府的制度要上網搜尋。
不要詐領。
但也不用客氣。
稅和社保的訂閱,我已經加入了。
那麼,
內容請全部給我看。
